本市户籍中国公民,在申领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,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。
注:未满16周岁的,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。
1、居民户口簿
2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
3、《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》
4、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
5、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
温馨提示:
1、未满16周岁的,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
2、属集体户的,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
1、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(一般为公安派出所)办理申领手续
2、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(市)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,并负责制作证件
3、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
4、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,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
1.吐鲁番市公安局地址:
高昌北路2447
电话:0995-8565316
2.吐鲁番地区公安局地址:
绿洲东路264
电话:0995-8528141
3.吐鲁番地区森林公安局地址:
东环路
电话:0995-8568078
4.吐鲁番市公安局大河沿公安分局地址:
环城北路
电话:0995-8642940
5.鄯善县公安局地址:
老城路312
电话:0995-8367722
6.托克逊县公安局地址:
友好路
电话:0995-8856625
注:以上地址信息仅供参考,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只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!
办理时限
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内
办理费用
办理临时身份证,收取工本费10元